USB充電器 七成不安全

不少人都使用USB充電器為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電子器材充電,消費者委員會聯同機電工程署測試市面廿款USB充電器,發現七成樣本未能通過所有安全測試,包括絕緣強度不足或設計不佳,可能增加短路或觸電危險。另有三款樣本涉誇大輸出電流量約一成五至四成八不等,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已交海關跟進。消委會建議市民,應選購有牌子的充電器。機電署指在正常操作下,有關充電器不會構成危險,但會繼續跟進。

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指出,該廿款USB充電器樣本售價約由五十元至三百多元不等,安全測試包括絕緣強度、結構及溫度等,結果僅六個屬原廠牌子的樣本能通過所有安全測試,分別是LG、Apple、三星、HTC、SONY及小米。

三款涉誇大電流量

有十一款樣本被指「火牛」設計及接線方法不佳,包括「火牛」的輸入線圈與輸出線圈間、接端間或零件太接近,絕緣距離不足,或增加短路風險。當中KES(KE13-USB/2)及Super(SP-10-UK)的線圈及電路板固定不妥善,最壞情況可增加觸電危險。測試又發現三款樣本涉誇大輸出電流量,包括iPolar(IPU202)、Thunder-Charge(EP-628)及無牌子型號的(YXT-TR068),電流量分別誇大約四成八、一成九及一成五,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兩生產商:已停供應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輸出電流較大充電器會以較高規格的材料製造,消費者或會因誇大的聲稱,誤以為用優惠價格購得較高階產品:「明明可以為手機充電,但平板電腦就唔得,可能涉及輸出電流唔夠。」另外,屬手機牌子型號USB充電器兼容性稍低,全部樣本型號包括Apple都不能替iPad2充電。

另有兩樣本是無牌子,或違《電氣產品(安全)規例》。該兩樣本連同另外四樣本,因其供應商未能提供有效的「符合安全規格證明書」,機電署已要求供應商即時停止供應。

海關指,每宗個案需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Super及Arctic生產商均指,是次測試型號產品已停止供應。「牛魔王Maxpower」代理商指,測試型號已被新型號取代,在市面發售的是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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