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浮屍案死者「擘大眼」沉落海

【本報訊】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自稱是女生的男友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一案。控方昨在高院播放次被告黎俊文(三十歲)的錄影會面,黎表示,當時是第三被告梅振宇(三十五歲)提議丟死者落海,但黎沒有目擊經過,而梅事後透露,死者「擘大眼」望住他,再慢慢沉落海。

「邊個爆出嚟就邊個死」

黎在錄影會面說,於一一年聖誕節在蘭桂坊認識女生歐陽真儀,翌年七月兩人成為情侶,但案發之後再沒見面,歐陽認為他另結新歡因而分手。黎指歐陽在一二年八月六日投訴遭死者曾明斯指她和其他男子做愛,要求黎幫忙「出頭」。

至八月八日凌晨,黎和梅振宇在單車店巧遇首被告石嘉坤(廿三歲)及歐陽,石及歐陽致電約死者出來。黎、石和梅之後均有毆打死者,死者無還手只說「以後唔敢」,梅繼續踢死者後腦及腰令對方抽筋。梅用冰水淋醒死者,又提議丟死者落海。

黎沒有目擊梅將死者丟落海的經過,但梅事後覆述死者當時「被打到塊面變正方形」,「擘大眼」望住自己,然後慢慢沉落海。梅警告眾人「邊個爆呢件事出嚟就邊個死」。

案件編號:HCCC 3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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