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港女租霸」曾麗雲及邱曉彤,早前在台灣冒用他人證件租屋、大肆破壞台北租住單位及盜竊等,鬧得滿城風雨,遭台北地院判囚五個月。當地傳媒報道,兩女近日刑滿出獄,已移交宜蘭收容所安置,預計下月四日遣返香港。
台灣媒體昨報道,二十歲的曾麗雲及十九歲的邱曉彤,分別於本月十九日及二十四日,在宜蘭監獄服刑期滿,並已被送回宜蘭收容所安置,等候遣返。
曾、邱今年一月十八日持觀光簽證赴台,謊稱是台灣大學生並冒用陳姓友人證件在台北市大安區租住套房,期間於士林夜市一店舖內偷走兩頂鴨舌帽。
隨後兩女欠租不辭而別,又割破梳化及偷走液晶電視。房東事後報警。最終警方三月在台南拘捕二人;而台北地院今年五月以偽造文書、竊盜及侵佔罪,判曾、邱兩女囚五個月及拘役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