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司揭女消防隊長巡查報告不妥

【本報訊】武術家李暉胞妹、現已被停職的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李曄,去年巡查銅鑼灣一間餐廳時,涉嫌向上級隱瞞該處的逃生通道遭阻塞,令餐廳免被檢控,李曄事後被廉政公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控方傳召揭發事件的助理消防區長作供,他指抽樣巡查涉案餐廳後,發覺李早前提交的報告有不妥,遂通知上司跟進。

卅九歲被告李曄,○二年加入消防處任消防隊長,○八年晉升為高級消防隊長,事發時駐守消防安全總區樓宇改善課;她被控在去年四月二日向消防處港島區及西九龍分區防火辦事處遞交一份便箋,報告她於同年三月卅一日巡視Le Grand Cafe(即Pokka Cafe)期間,並無發現任何障礙物,並建議毋須繼續跟進,令消防處未有就該餐廳採取任何法律行動。被告在同年九月十八日因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被捕。

通道阻塞 稱無障礙物

據同意案情指,被告事發時駐守的部門,負責處理火警危險的投訴,若收到的投訴屬緊急級別,例如本案所屬的阻塞逃生通道,部門須在廿四小時內派員巡查,投訴屬實須即時檢控,並無酌情權。

港島區防火辦事處牌照及審批總區助理消防區長伍偉誠供稱,去年四月九日抽查到被告的巡查報告,循例「拎住份報告落去現場逐樣對」,在案中餐廳廚房出面的走廊門簾後,發現有四架金屬餐車,遂問經理:「知唔知呢度係逃生通道唔可以放雜物?」經理回應:「李幫辦(被告)上次見到都無叫我哋搬走。」經理兩日後再向伍展示當日巡查的片段,證明被告只要求餐聽搬走一張放在走廊的桌,伍將事件報告上級。

辯方盤問指,伍當時無為涉案阻礙物拍照及量度,只憑記憶描述,掌握資料很少。辯方又稱被告當日並無餐廳平面圖,只憑經驗判斷何處是逃生通道,伍反對稱:「總之火警期間有機會用到就係(逃生通道),同經驗無關。」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 255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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