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地價仲裁 先試行兩年

【本報訊】政府今年七月公布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的實施框架,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網誌撰文指,計劃將先試行兩年,之後檢討。由於先導計劃是嶄新嘗試,現階段未能夠估計兩年內的個案數目。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或有貪污風險,他強調當局制訂實施框架時候會特別注意防貪工作,如任何仲裁員在處理仲裁個案時行為不當,政府將根據法例以及有關仲裁協議跟進。

陳茂波指出,新推出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旨在便利地契修訂或換地申請的補地價能早日達成協議,加快房屋和土地供應,暫定試行兩年。由於需要申請人與政府雙方同意才可進行,現階段未能估計兩年試行期內的個案數目。

地政總署在決定個案的優先次序時會採取多項準則,如以住宅單位數目的淨增長或非住宅樓面總面積的淨增長來計算,產量較高的個案、補地價金額爭議差異較大的個案、爭議事項較少或爭議性質較為直接簡單的個案會獲優先處理。

採納多項措施防貪

陳茂波又指,明白有立法會議員擔心計劃或有貪污風險,因此在制訂實施框架時,已採納了多項措施防止貪污,如任何仲裁員在處理仲裁個案時行為不當,將按法例及有關仲裁協議跟進;制訂防貪措施時,當局曾徵詢廉政公署意見,在計劃展開後亦會繼續邀請廉署就詳細程序和改善措施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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