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前術後無照X光
病人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和曾經中風,身體的活動不能控制自如,口腔幾乎沒有牙齒。病人二○一一年五月在江的診所接受兩次植牙手術,共植入四隻。植牙處其後出現潰爛和疼痛,江將病人轉介予口腔外科和耳鼻喉科醫生處理,但情況未有改善。病人子女最終向牙管會投訴。
牙管會指出,江將病人的治療計劃寫在一張廢紙上,再放入病歷紀錄,做法草率;又以病人不能控制自己的動作為由,不在植牙前為病人照X光,是沒有根據的判斷。不知道病人口腔和身體狀況,不可能為病人訂出任何治療方案。在缺乏資料評估下為病人植牙,是不負責任。病人植牙後亦沒有照X光,牙醫無法確定手術是否成功。
處方高劑量類固醇
牙管會又指,病人每日服阿士匹靈減慢凝血,江沒有按照心臟科醫生意見,只建議病人術前停服阿士匹靈一日。科學證據顯示,停藥四日才能發揮作用。江又沒有為病人處方抗生素防止感染,反而處方高劑量類固醇,對有多種病患的病人並不適當,顯示江對基本牙科治療和藥物知識嚴重不足。
牙管會指出,病人在事件中沒受嚴重傷害實屬幸運。雖然江屬初犯,但不構成減刑理由,裁定他三項專業失當指控成立,停牌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