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誤導消費者 「刪除價格」扮減價

【本報訊】消委會發現有超市長期在特價貨品上,在貨品價格旁常標示一個較高的「刪除價格」,但實際整個月內未曾以刪除價格售賣過相關貨品,有「扮減價」之嫌,或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另外,消委員亦發現超市不少所謂「特價貨品」,僅減價一毫或千分之一,減幅微乎其微。

整月內未以此價售賣

消委會在今年七月,到三家大型超市的三個相同銷售點,觀察十二款貨品標示「刪除價格」情況,發現一間超市在整個月內未曾以「刪除價格」售賣過相關貨品,另兩間超市亦只以「刪除價格」售賣貨品三至七日。而超市亦無說明「刪除價格」的性質,僅將之稱為標準價或建議零售價,意思不明,令部分消費者解讀為原價,但若超市實際上未曾於合理期間內以「刪除價格」銷售貨品,或會被視作虛假或誤導性商品說明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已向海關報告上述情況及標示價與實收價不同的情況,建議海關加強執法及巡查。海關指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但強調每宗案件有其獨特性,執法時會充分考慮商戶是否有免責理由。

貨品特價 僅減一毫

另外,消委會發現超市部分貨品減價時只減一毫或千分之一,如一款原售七十三元的曲奇餅,只減一毫,令消費者失望,建議商戶避免在減幅輕微的價格標示上用「特價」或類似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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