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索網民資料 警佔87%

【本報訊】政府部門今年八個月內向各互聯網搜尋服務供應商索取用戶資料逾三千次,其中,警務處是「索料」最多的部門,今年二月至九月期間,共索取資料二千六百二十一次,佔總數約八成七。

商經局拒檢討做法

除了警務處部分索取資料申請獲得法庭命令外,其他政府部門包括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及公司註冊處,全部未有獲法庭命令而索取有關資料,稅務局則拒絕回應索取資料是否已獲得法庭命令。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書面回應指,各部門與執法機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如須向有關人士或機構要求提供資料或配合,會按照與其職務相關的法例、既定程序或守則進行。由於現行機制運作良好,認為毋須另行制訂一套適用於互聯網搜尋服務供應商的程序,並拒絕檢討此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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