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清華生要中國庇護 官贈中聯辦電話

自稱就讀北京清華大學的廿六歲內地男子,日前持旅遊簽證來港,「抱着學習心態」去香港大學旁聽「傳媒學」的講課,卻疑不滿外籍講師用英語授課,當場質問兼涉嫌拳擊該名講師,最終被一眾學生制服及報警。被捕內地男昨於東區法院提訊時,原本承認一項襲擊罪,其後又不同意控方部分案情,裁判官最終不接納其認罪,將案排期至本月底審理。不獲保釋的被告得悉要收押逾三周後感到不公,稱「想找中國政府、共產黨協助」,裁判官回應指,若有需要他可向懲教署職員查詢中聯辦電話號碼。

操普通話的被告柳露,被控在今年十月六日,於港大的明華綜合大樓地下T3室內,襲擊外籍男事主Buddle Clifford David。被告在本月初持旅遊簽證來港,可逗留至本月十一日,但他在香港並無固定住址,故控方反對讓他保釋外出,被告亦無保釋申請。

被指假扮學生入課室

被告昨日原本已認罪,承認有襲擊過事主,更當庭道歉。惟當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指被告當日假扮學生入港大課室聽課時,被告即打斷,指自己是清華大學的學生,抱着學習心態去港大聽課,毋須假扮。

控方同意刪減上述情節後,繼續讀出案情時,被告再否認自己有拳擊事主,而是「用書本打事主」,及後再「更正」指並無學生制服他,是他自己停手。裁判官見被告對控方的案情有太多爭議,最終不接納其認罪,並將案押後至本月底開審。

「我是內地人 要政府協助」

惟無律師代表的被告聞悉要被收押多時後,又提抗議指:「時間太長,我只是襲擊罪,最多判監一周,現在要等三周,對我不公平。」

裁判官解釋襲擊罪在香港是可以被判囚超過一周的,被告再發議論:「我是內地人,要政府協助。」

裁判官以為他要求當值律師服務,被告卻回答:「不需要,要中國政府,中國共產黨庇護。」裁判官最終示意,若被告有需要,可要求懲教署職員給他中聯辦電話,被告說了聲謝謝後便被押走。

案件編號:ESCC 34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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