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集團前CEO 涉詐170萬合約

成功把外地著名食府如「和民」、「牛角」及「夏麵館」等引入香港的飲食界名人廖傑民,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廖任職一間飲食集團行政總裁兼董事時,涉嫌以欺詐手段,批出涉及集團旗下十八間食肆、總值逾一百七十萬元的設計工程合約予廖自己的公司,又涉嫌利用虛假發票申領用膳開支。廖暫准保釋外出,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五十二歲的廖傑民,為株式會社有限公司前行政總裁兼董事,前日被廉署控以一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及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廉署控兩罪 今提堂

首項欺詐控罪發生於○八年八月四日至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期間,被告當時是株式會社行政總裁兼董事,株式會社當時在港共經營十八間食肆。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誘使株式會社委託「香港英菲柯斯設計有限公司」為旗下十八間食肆提供設計工程,導致英菲柯斯獲得利益、或令株式會社蒙受不利。控罪續指,被告有責任全面披露與株式會社之間的任何存在或潛在利益衝突,但他隱瞞和沒有向株式會社披露他在英菲柯斯的權益。有關的設計工程合約據報總值逾一百七十萬元。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報銷一張由一間食肆發出的五千六百八十五元發票,而發票上有虛假陳述,指有關用膳開支是與株式會社業務有關,意圖欺騙株式會社。案件將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准保釋外出。廉署指株式會社在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另涉假發票申膳費

資料顯示,廖傑民於八一年至八五年期間曾留學日本,後來進軍飲食界,代表作是將日本和民居食屋引入香港,○九年再夥拍其他人成立株式會社有限公司,引入牛角及牛涮鍋等,但廖於一二年初已離職株式會社,同年年底雙方更曾發生民事訴訟。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株式會社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是叙福樓集團(管理)有限公司,而叙福樓創辦人黃耀鏗的兒子黃傑龍,現為叙福樓集團執行董事,亦是株式會社董事之一。

黃傑龍昨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強調廖傑民前年已離任,故案件無礙公司運作,亦不擔心會影響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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