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漢掠民居 一入獄一候懲

【本報訊】兩名青年於今年二月內,四度在上水天平邨爆竊民居,最終被埋伏警員拘捕。二人早前在區院承認爆竊、拒捕和藏毒等六罪,法官昨日判刑時嚴斥二人夥同犯案,考慮廿三歲青年是案中「主腦」,判他入獄卅八個月;另十八歲青年則要索取戒毒所報告,收押至下月十一日始判刑。

控罪包括藏毒及拒捕

首被告吳子業(十八歲)和次被告李世樑(廿三歲),被控分別在今年二月十九日、廿一日及廿八日,爆竊上水天平邨共四個單位,盜去共值逾二萬元的財物。此外,首被告另承認管有一包K仔毒品,次被告則另承認一項拒捕罪。

案件編號:DCCC 4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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