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保險只賠非人為意外

【本報訊】學生參觀廢物處理設施時,環保署圖卸責,但學生也非全無保障,一般學校會為校內學生購買第三者保險及活動保險,有保險業界解釋,一般活動保險涵蓋參與學生在活動舉行期間,因不幸遇上難以預測的意外以致的傷亡,只要不涉及人為疏忽,理應會獲適當賠償;但亦提醒學校,活動保險的受保人次有限,購買前應清楚留意相關條款。

限受保人次 需看清條款

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潘榮輝指,新界東南堆填區、沙田廢物轉運站等地點,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險性,相信學生參觀時,該兩處設施會如常運作,這將令危險性增加,「堆填區會產生沼氣,如果唔小心處理或碰上多重巧合,甚至有爆炸危機。」

他續指,如學生「跟大隊」行走而不幸遇上未能預測的意外,如渠蓋突然遭揭開、地上出現洞穴等,以致弄傷甚至致命,一般均受保。不過,若傷亡涉及人為疏忽,如學生之間打架等,則不會受保。他建議,學校為學生購買保險前,應先看清楚條款,亦應清楚掌握有限的受保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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