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四人員涉瀆職裁無罪

【本報訊】澳門民政總署四名人員涉嫌瀆職案,澳門初級法院昨裁定各被告無罪。澳門政府指尊重司法獨立及法院的裁決。案件輔助人歐寶蓮表示尊重初級法院合議庭判決,但強調自己看清了澳門的政治和法律,認為上訴不值得。

澳門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林炳輝表示,據證人證言和書證等,均沒法證實有任何人刻意收藏有關十幅墓地的原始文件,亦沒法證實四名被告曾收藏文件或者拖延遞交,及沒證據顯示檢察院的介入威脅到四名被告的利益,沒法推斷四人有犯罪意圖,故判四名被告無罪。

歐寶蓮表示在提交結案陳詞時已和檢察院一同拿出充足證據,就法律層面上對判決結果有點驚訝。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尊重法院裁判。案中第一被告,民署管委會前主席譚偉文獲判無罪後稱,裁決還他一個清白。

被控為「墓地門」作拖延

澳門民政總署四名人員早前被檢察院指控瀆職,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的「墓地門」事件作拖延,影響檢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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