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肉愈揭愈臭 治亂世須用重典

香港麥當勞使用「過期肉」事件愈揭愈臭,該公司管理層先是瞞騙港府及公眾,繼而倒打一耙,指控當局未同步公布事件,將事件扭曲為所謂「溝通」問題。令人驚訝的是,被問及坑害消費者及隱瞞醜聞是否應受懲罰時,食衞局高官顧左右而言他,僅低聲下氣地要求業界主動提供準確訊息,連有法必執、違法必究這種官腔都不敢說,難怪麥當勞彷彿有恃無恐,原來這個「膽量」是港府養大的。

事實上,上海福喜事件震驚全球,美國母公司高層召開記者會,表示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並撤換中國管理層,上海當局則揚言不管是涉案企業還是相關責任人,「只要違法,都必須依法嚴處」。在事件當前焦點是追究責任的情況下,港府卻慈悲為懷,只是「薄責」麥當勞未能適時交代。高官更自揭醜事,指食安中心上周三邀約麥當勞管理層會面討論相關事宜,結果慘食檸檬,對方以「事忙」為由拒絕赴約。人們實在難以理解,麥當勞究竟有甚麼大事,比食品安全問題更重要?比公眾知情權及健康更重要?麥當勞欺騙全世界居然態度倨傲,當局公布實情卻好似做錯事的小媳婦,豈非咄咄怪事。

更令人莫名其妙的是,當局不僅無意追究責任,更千方百計轉移焦點,為違規企業開脫。有關官員聲稱,目前對生肉及熟肉有兩種監察標準,對進一步檢討熟肉監管持開放態度,這等於將責任歸咎於制度漏洞,為奸商逃避懲罰提供藉口。誠然,吃一塹,長一智,制度有漏洞必須檢討,必須補救,但如果千錯萬錯都是制度的錯,是否意味着商家可以利用制度漏洞唯利是圖,為所欲為,逍遙法外?消費者在不知情之下,已將數以百億噸計的「過期肉」食落肚,身體健康不可能不受到損害,難道就這樣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以「制度」問責、「報告」問責,是當局危機處理的慣招,早已屢見不鮮。蘇丹紅禽蛋事件發生後,將蘇丹紅納入監管名單;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發生後,將三聚氰胺列入監管名單;今次過期肉事件引發眾怒,當局故技重施,又說加強檢討熟肉管理,但禁這禁那,難免掛一漏萬。事實上,對於黑心奸商來說,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欺詐手法層出不窮,當局次次事後孔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永遠落後於形勢,永遠陷入被動,永遠被奸商牽着鼻子走,食品安全問題勢必沒完沒了,「民以食為憂」的風險只會愈演愈烈。

說一千,道一萬,當局只有化被動為主動,化事後補鑊為事前預防,才能標本兼治。港府言必稱同世界接軌,為甚麼不學習其他先進地區的完善食品監管制度呢?香港自詡法治社會,當局為甚麼不檢討相關罰則,提高食品安全違法者的成本,增加阻嚇效果呢?

治亂世用重典,食品安全問題頻生,禍根就是港府懦弱無能,對奸商仁慈,等於對消費者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