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170萬 電盈高層今提堂

【本報訊】上市公司電訊盈科一名高層涉嫌收受一百七十萬元賄款,疑將電盈的投標機密資料「通水」予一名認識的科技公司董事,他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疑向科技公司洩投標資料

廉署早前接獲電盈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被告黃天華(五十三歲),為電盈助理副總裁,現已被停職,案發時負責監督電盈內四個專責寬頻網絡設計及發展部門,專責採購技術產品,並邀請供應商提交標書。而電訊盈科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年七月一日至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期間,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三筆分別為五十萬元、七十萬元及五十萬元的款項,作為向一名科技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提供電盈機密資料,以便該公司競投電盈合約的報酬。

數字顯示,廉署接獲涉及電訊業的貪污投訴有下降趨勢,去年共有廿七宗,前年及大前年分別有四十二及四十宗,當中卅七及卅五宗可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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