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佩君 不滿做阿四冇錢收

【本報訊】現在內地工廠任職經理、曾讀法律的被告陳佩君,昨庭上透露,她於○九年三至五月期間為陳振聰搜集爭產案文件,陳振聰陣營不斷差遣她做事,但未有準備給她的費用,令她不滿。

曾被問可否做爭產案證人

陳佩君稱,陳的律師團首次與她見面時,曾問她是否可以做爭產案的證人,她表示不想做證人,但可協助他們搜集資料,她知道梁錦濠是收了利益去做證人。到三月底,她再與陳振聰的律師見面,駱敏賢更記錄她的口供,其口供包括:梁錦濠與陳振聰經常在一起、陳振聰沒有拿白紙到監獄中叫梁錦濠在白紙上簽名、以及她沒有看過梁錦濠燒銀紙等。

陳佩君表示,陳振聰後來叫司機接她到陳振聰的山頂住所,答謝她搜集資料,又叫她帶該些文件到倫敦與Ian Mill和John McDonnell一同分析。此外,律師麥至理及當時陳振聰的左右手周白謹甚至希望她加入陳振聰的法律團隊。

不過,陳佩君昨也表示:「佢哋律師團隊,包括陳先生,不斷叫我去幫佢哋做嘢,跟住叫我準備飛去倫敦,跟住叫我取消,因為客人未有準備我嘅費用。」令她當時感到不滿。她後來終於去了英國,並與John McDonnell在當地共同工作了一個月,她視對方是一名親切的叔叔,叫他「Uncle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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