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追房會兩廈管理費 涉8000萬 天頌苑業主勝訴

【本報訊】曾因短椿事件而需進行復修工程的天水圍居屋天頌苑,有業主不滿房屋委員會在其中兩幢大廈的工程期間未付管理費,認為此舉不符合大廈公契及《建築物條例》,早前向土地審裁處興訟,要求房委會繳交九九至○八年間的大廈管理費。案件經審訊後,土審處昨頒下判詞裁定該名業主勝訴,要房委會支付該些管理費;至於具體金額方面,法官押後至八月廿八日再開庭討論,預計需時一小時。該名業主早前曾透露,涉案兩幢大廈單位涉及的管理費高達近八千萬元。

原告莫炎熙,是天頌苑其中一名業主;被告房委會。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指會研究判詞,始考慮下一步行動。

兩廈涉短樁 空置10年

案中涉及的兩大廈分別是頌波閣及頌浩閣,因為曾經發生短樁,自九九年起一度空置近十年並需作修復。原告指房委會一直是該兩大廈的業權人,但空置期間卻沒按大廈公契支付管理費,而工程期間房委會亦曾使用大廈設施,故認為對方需付費。惟房委會指,涉案期間該兩座大廈並非「已完成的住宅」,而是一直進行工程的物業,故根據公契房委會毋須在相關時段付費。

案件編號:LDBM 256/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