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12眼鏡布 潘啟廸下月審

【本報訊】現任領匯顧問的潘啟廸,在十四年前時任房屋署助理署長時曾因涉嫌偷雜誌及襲擊店員,一度被檢控,最終雖獲律政司不提起訴,但要自簽守行為。事隔多年潘再惹官非,他被指在今年四月於百貨公司內涉嫌偷竊一塊價值十二元的眼鏡布,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他不認罪。裁判官鑑於辯方索閱的被告精神科報告尚未完成,將案押後至八月十四日進行預審,期間續准他保釋。

六十一歲被告潘啟廸,報稱公司董事,被控在四月七日於北角英皇道的永旺百貨公司內偷竊眼鏡布。控方表示案件開審時會傳召兩名證人,預計審理一天。

等精神報告押後訊

辯方則透露被告的精神報告仍未完成,申請將案押後獲法庭批准。被告昨在庭上應訊時表現平靜,神態自若,他應訊後由律師陪同離開。

潘曾任領匯企業傳訊總監,但領匯發言人昨回應本報指,潘已在今年五至六月轉任領匯顧問,現時仍有上班;發言人又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暫時沒有進一步評論。

據早前報道,潘被指在○○年七月廿五日晚,於金鐘廊珍寶雜誌屋涉嫌偷取一本價值六十八元的電腦書籍,並將書藏在外套內袋離開,被店員發現上前阻截,他將贓物丟掉後速逃,但店員上前追截時被他推跌,潘最後被途人合力制服。事後潘被控盜竊和普通襲擊兩罪,案件在同年九月底於法院提訊時,裁判官曾建議控方以守行為方式處理,但控方堅持檢控。至同年底案件開審時,控方突然改變態度,指基於公眾利益和潘的精神狀況,同意對他不提證供起訴,獲裁判官批准,但下令潘需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一年。而控方當時撤控決定,受到輿論強烈批評,質疑是否「放生」高官。

曾任房署助理署長

據資料指,潘是資深傳媒人,九五年出任無綫電視外事部總監,翌年轉到房署出任助理署長(資訊及社區關係),他在○○年偷書案被判守行為後仍繼續留任。至○三年八月,潘改任低一級的總監(資訊及社區關係)。不久他過檔到醫院管理局出任機構傳訊主管,一○年一月再轉往領匯,任企業傳訊總監。

案件編號︰ESCC 217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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