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劏房一開四 官僚執法歎慢板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香港劏房遍地開花,大家早就見怪不怪咯,家陣搞到連居屋都有劏房,你又見過未吖?

唔係講笑,將軍澳浩明苑就有辦你睇嘞。有位居於上述居屋屋苑嘅楊小姐投訴,四年前開始發現客廳多個位置及廁所滲水,多次向管理處反映,後來至知道上層單位被劏成四間套房,而套房廁所懷疑就係滲水源頭。唔怪得投訴人質疑,原來居屋都可以做劏房咩?就算要改劏房收租搵錢,都唔可以影響到人哋!

其實,私人單位原則上係可以改建成劏房嘅,前提係必須符合法例規定,例如通風、消防等設備要符合標準,可惜現有劏房之中大部分皆屬違規,好似呢個被指滲水嘅居屋劏房明顯有問題喇。最離譜嘅係,楊小姐四年前已向多個部門投訴,問題一直未獲解決,直至舊年十二月房屋署至表示已發出勸喻信及命令,要求業主還原單位,點知到依家仲係紋風不動。

房屋署發言人係咁講嘅,該署○一年一月接獲有關投訴,派獨立審查組視察後發現單位有疑似劏房間隔,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但因業主多次上訴而須暫停執法,最近至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考慮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每日仲可能另加罰款二萬元喎。

嗱,呢啲咪就係官僚作風囉,處理一個又違規又滲水嘅居屋劏房單位,拖咗四年幾仲未搞掂,問你服未。好話唔好聽,劏房危機處處,萬一發生火警等意外,隨時搞出人命,呢隻鑊房屋署孭唔孭得起吖?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話齋,居屋嘅定位係私人樓宇,但監管及執法就分別由房屋署及屋宇署負責,根本唔合理,只有整合權力,簡化程序,至可以有效打擊違規劏房。講就係咁講喇,當局聽唔聽又係另一回事。

提到劏房問題,真係一匹布咁長。當局年前委託獨立機構調查,聲稱全港有六萬六千幾間劏房,其中三萬幾間缺乏廚房、獨立廁所及食水供應等設施,合共有十七萬人居住喎。而民間組織調查就指全港最少有二十八萬劏房戶,仲未計工廈劏房添。其實,無論相信邊個數字都好,劏房問題愈來愈嚴重,連居屋都淪陷埋,已經係鐵一般嘅事實,唔到當局繼續迴避。

講到底,劏房之所以氾濫成災,皆因房屋問題積重難返。樓價高企,租金昂貴,好多基層市民負擔唔起,如果唔想露宿街頭,除咗蝸居於劏房之外,仲有乜嘢選擇吖。所以話,要解決劏房問題,首先就要解決房屋問題,亦即係所謂嘅施政重中之重,唔知究竟仲要等幾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