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擺脫纏擾 專攻政改

如果說,董建華政府強推二十三條立法,是把自己引向覆亡的死路,那麼梁振英政府主動擱置被視為「新聞界二十三條」的纏擾罪立法,就是避過一劫的繞道了。惡法以傳媒為敵,不得民心,今屆政府知難而退,與其說是息事寧人,不如說是明哲保身。

事實上,纏擾法作繭自縛,一直被立法爭議纏擾的,除了香港社會與新聞界,更有梁班子。這條惡法可追溯至十六年前,最先由法改會提出,名為禁止追債、癡戀等纏擾行為,實為干擾傳媒正常採訪活動,所以備受抨擊,本來早已拋落廢紙箱,任歲月塵封。豈料,前朝貪曾政府有正事不幹,卻把它這條惡法檢回來,提出立法諮詢,而且時間是落任前半年,若說沒有其他動機,誰也不會相信。

此其時,貪曾被傳媒連番踢爆貪腐醜聞,弄致身敗名裂,老羞成怒,突然亮出纏擾法刀光,根本就是向傳媒報復。一條纏擾法,既對傳媒下毒手,亦為下任埋地雷,可謂一石二鳥,機關算盡。

須知道,○三年二十三條一役激起滔天民怨,結果引發數十萬人上街,成了壓垮董建華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而當日其中一支起義大軍,就是反對新法收窄採訪自由的新聞界。正所謂,吃一塹,長一智。梁振英政府吃過國教風波的大虧,這次不會上當了,主動拆除纏擾法炸彈,以免步上董政府的後塵。

當然,今屆政府不敢碰纏擾法的燙手山芋,還有一個迫切性因素,就是政改。政改爭拗現時鬧得如火如荼,有份擔旗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當其衝,每天活在槍林彈雨之下,還何來精力及資源搞甚麼纏擾法呢?尤其政改是社會工程,要凝聚力量,團結多數,打擊小數,當局若此時向新聞界宣戰,無異於自掘墳墓。

所以,纏擾法壽終正寢,第一個擺脫纏擾的應是局長譚志源。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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