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出來行遲早要還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貪腐案查了兩年多,如今終於有點眉目,據說廉署已完成四大罪狀的蒐證工作,正等候律政司發落。其中單是他向詹康信出售大批貴價紅酒,然後又以賤價將壽臣山舊軍火庫租予詹康信做酒窖,利益衝突之嫌水洗也不清,其末日恐怕很快就要到了。

所以說,同人唔同命,同遮唔同柄,如果貪曾是澳門特首,而不是香港特首,相信不會有此一劫。君不見澳門新例規定特首卸任後不僅可以享受長俸,在任期間還享有刑事豁免權,也就是說,不管如何官商勾結和利益衝突,有免死金牌在手,根本有恃無恐。同樣實行一國兩制,港澳特首待遇天差地別,身為澳門女婿的貪曾也許正在後悔,為何當初不去澳門做官呢?為何做了七年香港特首也不懂得為自己度身訂造免死金牌呢?其實,各有前因莫羨人,澳門立法會是橡皮圖章,再荒謬的法例也可以通過,而香港若有人敢提出這種惡法,不被人請食蕉才怪。

總而言之,出來行遲早要還,貪曾這麼多年來「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逍遙自在,風流快活,如今也該得到報應了。現在的問題是,當局到底是依法辦事,秉公處理,還是官官相衞,輕輕放過,七百萬人正拭目以待,千萬不要再侮辱群眾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