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封疆大吏不如土皇帝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中國人千百年來的傳統法治觀念。然而在澳門,有條新法例竟規定「行政長官在任期間享有刑事豁免權」,可見如今的土皇帝比古代的王子還要牛。

根據該法例,行政長官即使干犯貪污甚至比貪污更嚴重的刑事罪行,任內也不會被起訴,這無異於防鯊網及保護罩,難怪有人質疑澳門政府是否心虛,幫某些人鋪路。正所謂,此地無銀三百両,如果當官的身家清白,行得正企得正,根本不必設立甚麼防鯊網及保護罩,相反,澳門當局無中生有,僭建基本法,將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三制,恰恰證明有人心中有鬼。新法例建議為澳門特首發放長俸,以及為九名主要官員離職時提供一次性補償,已經令人質疑損公自肥,如今還要加上特首犯法免被起訴,更是令澳門官僚的自私醜陋暴露無遺。澳門被指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豈是無因。

都說內地的官好做,其實比起澳門的土皇帝,內地官僚恐怕自愧弗如。即使官至薄熙來這種身兼政治局委員的封疆大吏,任內犯法尚且難逃牢獄之災,反而澳門這個小特區的土皇帝竟然有免死金牌,兩者簡直不可相提並論。試想想,如果周永康和薄熙來是在澳門做官,如今又何至於如此狼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