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胞胎大妹嘆被母當剋星

十九歲無業青年被指在他十一歲起的三年內,在家中涉嫌八度性侵犯比他細一歲的三胞胎親妹案,三胞胎的「老大」昨於高院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指兩年間遭被告性侵犯共約廿次,每次被告均是「一拖二」,與她及另一妹先看色情電影後,再分別與她們性交。她又指自己每年均會向跟進她的多名社會福利署社工投訴遭兄被告侵犯,但對方卻稱:「過咗咁耐處理唔到,你惟有學識保護自己啦!」便沒再跟進。她又指不敢將事件再告知父母,因愛錫兒子的父母不會信她,反而招來責打。

現共涉八罪的被告,被控在○五至○七年底七度在新界家中非禮三胞胎妹妹X、Y及Z,及於○八年七至九月間一次企圖強姦Y。「老大」X作供指,自○五年九月起遭被告強迫她及Z(最年幼妹妹)入他房看色情電影,若拒絕便被打。而首次性侵犯發生在同年十月,父母去了飲宴,學跆拳道的被告稱要對打,把她及Z打至口腫面腫,之後在房內同看完色情電影再出廳,被告先以鉛筆及手指插Z下體,再與Z性交,並要X在旁觀看。

其後被告帶X到廁所要X替他口交,再逼X入房與他性交,期間Z則要在旁觀看。X指直至○六年七月底,共發生約廿次相若的性侵行為,且要模仿色情電影主角的動作。X指最後一次性侵時,父母正睡覺,被告帶她及Z入他房看戲後,再分別與二人性交,更曾與X肛交,但因X很痛遂停止。

承認妒忌 否認誣衊

X續指,認為父母重男輕女,因每次向父母投訴遭被告打時,均被指講大話;而三姐妹在家中像傭人般,常要做家務後才可做功課,最終只能睡一至兩小時,她更認為母親視她們為「剋星」。X稱一直社工跟進其家的家暴,每年會轉一名社工,她每年均會把性侵的事告之,但最終對方只叫X「自己保護自己」。

至一二年時,X決定離家出走,兩名胞妹跟隨,她們各自寫信被性侵的事,最終交給駐校社工轉交父母。X又指姐妹間一直討論應否報警,但因Z不希望家人四散而作罷;惟在四處流徙時,她見Z晚晚發噩夢及自殘,遂報警求助。

X承認曾因兩度帶妹到超市偷竊而遭母責罵,但被告亦有偷竊卻無被罵,令她不服氣。X亦承認妒忌被告獲父母偏愛,但否認為此而誣衊被告。

案件編號:HCCC 3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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