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申請門檻被指過高,每月工時達二百零八小時,才合資格領取高額一千元津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透露,政府經充分考慮後決定將工時要求放寬至一百九十二小時,預計合資格申請者由三成增至六成,有十多萬住戶可得高額津貼,而整體開支會由卅一億元增至卅三億元,明年十月可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民間團體指一百九十二小時仍偏高,忽略散工問題,要求降至一百七十六小時。
今年一月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擬動用卅一億元,援助二十萬四千個低收入在職住戶,包括十八萬八千名兒童,整體貧窮率預計會下降至一成三。張建宗昨指,這些住戶的在職人士全都符合一百四十四小時工時要求,可得六百元基本津貼,有六成人工時達一百九十二小時,有多四百元獎勵。他指,放寬至一百九十二小時屬恰當,無偏離多勞多得原則,其他原則不變。
以二十萬四千個合資格低收入住戶計算,原定符合二百零八小時的受惠住戶約三成,即約六萬戶,現放寬至一百九十二小時,受惠住戶多一倍至十多萬戶。
張建宗指,低津會交由學生資助辦事處處理,希望達到協同效應,學資處將於明年三月改名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會朝一站式服務發展。辦事處每年經常性開支一億八千萬元,包括聘用三百名公務員,前期用一億元增聘百名非公務員合約員工。立法會扶貧小組委員會將於下周二繼續討論低津。
陳先生在家照顧兩名年幼兒子,任酒店房務員的太太月薪一萬二千元,他指太太淡季每月工時約有一百八十小時,旺季才可有機會得一千元津貼,才可多買點食物。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組織幹事楊佩艮不滿意政府只將工時降低十六小時,認為政府未聽取民間團體要求一百七十六小時的主流意見,不少基層工人因天雨或季節因素而開工不足,而且修訂並無考慮一百四十四小時以下的散工。扶貧委員會成員馮檢基對於政府不放寬讓無工作的貧窮長者家庭獲得津貼感失望,認為是年齡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