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食署女主任用假文書判社服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女行政主任被指在前年三至五月期間,處理該署數十個工傷賠償個案時有延誤,於是她遂行使廿七份屬偽造的署方便箋,又偽造有上司簽署的檔案副本,似假裝早已完成處理該些延誤個案,最終被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後揭發。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假文書副本及四項製造假文書副本罪,昨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羅頴賢(四十一歲),報稱一級行政主任,事發後已被調往其他部門。

案件編號:KCCC 24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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