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招顯聰申摒棄解放軍供詞不果

【本報訊】「香港人優先」的廿九歲成員招顯聰在去年十二月底涉嫌強闖添馬艦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被告昨於庭上援引《駐軍法》條文,聲稱擔任控方證人的駐港解放軍作供時亦算是執勤,若違反香港法律在庭上作假證,只會交由內地軍事司法機關處理,毋須受香港法庭制裁,故質疑口供的可信性,要求法庭摒棄解放軍的所有供詞及停止傳召他們作供。惟裁判官指被告曲解條文,認為解放軍只是供述案發時所見所聞,身份與一般人無異,駁回被告申請。

此外,同案一名報稱學生的十五歲男被告早前認罪,原定昨於東區法院兒童庭接受判刑。辯方求情指他在遊行期間認識其餘被告,經數次會面後受他人影響才參與闖營行動,亦非案中主腦。

認罪學生押後判刑

辯方又指此被告心智未成熟,只是錯用方法表達意見,傳媒追訪亦令他心理及精神受壓;其母近日輕微中風,但仍擔心兒子會因此案留有案底。法庭先索取此被告的感化官報告,以決定他是否適合接受社署保護令,押後至下月廿五日再處理。

案件編號:ESCC 3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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