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工商舖DSD勢難通過

【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上周親到立法會,宣布放寬雙倍印花稅(DSD)的六個月豁免期限,方便換樓自住市民以「先買後賣」方式換樓自住,但商界未有對此照單全收,力爭政府作出更多讓步。地產建設商會昨日聯同香港英商會、加拿大商會等九個團體於報章刊登廣告,要求政府豁免非住宅物業繳交DSD,而多位立法會商界議員亦提出一系列類似修訂,希望將DSD豁免擴展至工商舖物業,但多個泛民政黨決定不支持商界議員有關修訂,預料在分組點票下難以獲得通過。

政黨促酌情免租置屋BSD

政府上周到立法會簡介DSD最新修訂,包括放寬「樓換樓」的半年期限,由簽訂買賣合約後才「起錶」;業主同時購買住宅連車位,只要符合條件便可豁免DSD。但多個政黨未肯「收貨」,十多名民建聯成員昨早在行政會議舉行前示威,要求政府酌情豁免租者置其屋計劃業主繳交買家印花稅(BSD)。

財經局再次向立法會提交補充文件,逐一回應議員對DSD涵蓋範圍的意見。對於有議員質疑DSD存在漏洞,市民可以同一合約購買過百間豪宅,仍獲豁免繳交DSD,政府回應指,有關行為投資風險不小,加上炒家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認為政府無需要改變現有DSD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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