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若通過 可自訂守則
香港藥劑師工會副會長陳祖洪表示,草擬修訂條例若通過,局方便可自行制訂業務守則,其中一項有關購藥時,必須提供書面訂購文件的強制規定,將會「執正嚟做」,「依家係好緊急情況,藥劑師先會打電話畀藥廠攞藥,之後補書面訂單,特別係短時間用到好罕有嘅藥,都應該係先救人,但如果修訂條例通過咗,就可能好心做壞事!」陳又稱,一旦貿然通過草案,業界的意見將更難反映。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曾參與有關條例修訂,他贊成政府修訂過時條例的原意,但認為因藥物安全既專業又關乎生死,條例修訂不應急就章而產生「沙石」,若條例中有業界存在憂慮的地方,政府應作出澄清及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