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復生涉偷信 或召何鴻章父子作證

【本報訊】陳復生被控在其前夫何東家族公司名下單位的信箱偷信,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進行預審。控方表示將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包括被告前夫何東舜銘及他的司機、被告的前家翁何鴻章以及他的秘書,預計審兩日。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十四日開審,被告繼續以三千元保釋外出。已改名陳薇光的陳復生(五十三歲),否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六月十四日,於旺角通菜街一一五號東寶大廈地下一個信箱內偷取一封信,屬某人的財產。另外,陳復生與何東舜銘的離婚案將於下周一在上訴庭開始聆訊,預計聆訊六日。

案件編號:KTCC 6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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