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條件讓議員閱海難報告

【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昨去信立法會議員,開列六項條件以讓議員閱讀政府內部的南丫海難調查報告,其中包括要求議員簽署保密協議,及須於一個嚴密地方閱讀報告,而為符合私隱條例,部分報告內容會被遮蓋。

當局開列的條件包括,第一是安排在一個合理時段內,存放足夠數量的調查報告於立法會秘書處,讓議員閱覽,其後,報告隨即退還運輸及房屋局;第二是議員事前簽署保密協議,於一個政府及立法會秘書處雙方安排的嚴密地方,閉門閱覽報告。第三是保密協議的擬稿會送交立法會秘書處,供議員考慮,希望就有關內容達成協議;第四是議員及立法會秘書處不可以任何方式複印報告;第五是為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報告部分內容會適量地遮蓋;第六是若議員希望開會討論報告,必須閉門進行,不向公眾公開。

政府強調,由於律政司建議家屬透過民事訴訟閱讀報告,為公平起見,當局計劃在家屬取得報告的同時,亦安排議員閱讀報告,並承諾會盡快與立法會秘書處安排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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