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禮券 不斷補錢好襟計

【本報訊】市民買套票、餅卡等作預繳式消費,以為「有着數」,但隨時得不償失。有市民購買健康飲品電子禮券後,卻發現若要「補錢」購物,只可用電子儲值卡扣數,不能用現金,或需不斷增值才有機會用盡電子貨幣,每次增值亦要一百元,質疑有關公司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下的誤導性遺漏條文,個案已交海關跟進。消委會指不少禮券內藏魔鬼細節,呼籲市民留意禮券的條款細則。

投訴人張小姐在健康飲品公司購買十張飲品套票,店員游說她將套票存入儲值會員卡,指飲品價格若高於套票的面價十八元,可以「補錢」,但當張準備補回現金六元差額換領兩支飲品時,店員卻指公司規定只能從電子卡扣錢,若卡內儲值不足,就要增值至少一百元,若退會更需付五十元手續費,張小姐質疑有關公司在銷售電子卡及套票的時候,沒有將重要的使用條款告之顧客。

另一市民陳先生在婚禮展以折購價購入一百張面值五十元的餅卡現金券,他原打算用一張餅卡買麵包、蛋糕,總數五十元五角,付款時打算補回五角,怎料店員指其中兩個麵包做特價,用餅卡必須收正價,要補回八元五角。有關餅店回覆消委會時指,價格牌上列出如顧客使用現金券,產品需按原價計算。

預繳式消費 兌現風險高

在今年一至四月,消委會收到九十宗涉及預繳式禮券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一宗,主要涉及價格爭拗、送貨延誤、過期事宜等。

消委會指預繳式消費存在一定兌現風險,尤其遇上預繳金額高或購買數量較多時,消費者應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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