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政治需要決定法律解釋

香江首輪政改諮詢結束,當局說收到了三萬多份意見書,僅從「數量」看,真夠嚇人的,說明香港人對政改「十分關心」、「熱情如火」、「積極投入」、「意見多多」。

朝廷駐港機構大臣在上海座談會上說,返港後會約見沒能參加座談會的反對派議員「溝通交流」政改問題沒有食言。這些天反對派的一些議員陸續收到了有關邀請,不過,他們其實早已對這種「溝通交流」不感興趣,故提出了一堆「條件」,如不能在「西環大樓」裏見、不能單獨見,要在香江府衙「總部」見、要有特區政府官員在場等等。

這些要求,朝廷是否答應,也沒啥意思。首輪政改諮詢已經完結,「上海座談」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了,雙方都知道立場不變,放棄原則免談,眼下之「繼續溝通交流」連做戲的作用也沒有了,完全是浪費精力和時間。

對意見迥異、五花八門的政改方案,香江府衙「政改三人組」還是只對「十八學者方案」情有獨鍾,認為最「有得傾」,對建制派黨團提出的方案則一點兒不看好,認為無可能在政治上達成共識,對反對派的「三軌方案」之類當然早就一棍子打死。不過,「政改三人組」認為「十八學者方案」沒有違背《基本法》的原則,而該方案的兩大基本點——公民推薦、八分之一低門檻「候選人出閘」,明明和「三軌方案」神形兼似,是在揣着明白裝糊塗。若說「三軌方案」違背《基本法》,「十八學者方案」乃五十步笑百步也。

其實違背不違背《基本法》全在於怎麼解釋,而怎麼解釋全在於政治需要,這是政治決定法律的問題。有趣的是這「案子」的政治決定乃由「政改三人組」林鄭率先展現,至今港人搞不清楚此乃授命於朝廷還是她個人的「真知灼見」。反正是她剛一表態,就遭御用學者批判,林鄭沉默了一陣子又反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