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商交所清盤案 勞處再研案情

【本報訊】香港商品交易所被指拖欠三名僱員共卅八萬多元薪金及年假薪酬,並且沒有根據勞資審裁處的頒令在限期前向僱員支付款項;而身為商交所主席及董事的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亦被指同意或縱容商交所欠薪及沒根據勞資審裁處的頒令付款,因而雙雙遭勞工處票控,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控方指商交所已於上月在高院被頒令清盤,要求將案押後至本月卅日再訊,讓勞工處再研究案件,獲法庭批准。

拖欠工資逾38萬元

被告是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商交所)及張震遠(五十六歲),他們涉嫌違反《僱傭條例》而分別被票控七項及兩項相關控罪,控罪指商交所沒有在到期日內或在僱傭合約終前,支付Ong Antonio Lam、Mak Kai Yin及Ma Shui Lung三名僱員的工資及年假薪酬,共涉款卅八萬四千多元;另商交所在沒根據勞資審裁處判令,在限期前支付上述其中兩名僱員相關款項。張震遠則身為董事,同意或縱容商交所欠薪及沒根據勞資審裁處的頒令付款。

張震遠昨未有到庭,只委派律師代表應訊。張已於今年二月,被上市公司新利控股有限公司的非執行董事梁志漢入稟高院申請破產,破產呈請排期於本月廿一日在高院處理。

案件編號:ESS 14339-34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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