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警索手機號碼 聾啞男判監

【本報訊】早前涉襲擊案被判監十四日但獲准緩刑的聾啞青年,稱因「貪得意」,凌晨在警署外向兩女子出示他身穿警察制服的照片,圖冒警向女子索取手機號碼但被識破,並揭發他曾冒警。涉案聾啞青年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冒充公職人員罪,由於他違反緩刑令,法庭遂判他監禁共六個月十四日。

控罪指被告鄭傑豐(廿二歲)於上月廿八日在旺角警署門外及旺角水渠道冒警。控方指被告有一項相同案底被判囚,另因一宗襲擊案被判緩刑。案情指兩女事主當晚凌晨陪父母到旺角警署報案,被告拿出板腦展示他穿警察制服的照片,又用Hello Kitty記事簿寫下「我是警察」,嘗試令事主相信他是警察,並要求一女提供手機號碼。事主向警署報案室職員查問,揭發被告並非警察。同時被告跟隨一警員圖通過報案室保安閘時被捕。

誘市民交身份證供拍照

被告板腦內有三張照片,顯示另兩名男女市民的身份證,警員發現他們在較早時分駕車駛經旺角,另一名男子稱被告是警員,被告拿取兩人的身份證調查,並用平板電腦拍照。

案件編號:KCCC 155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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