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最佳警長爛賭 偷保釋金收押

曾獲選「最佳警長」的元朗八鄉警署男警長陳桂光知法犯法,當值期間監守自盜,偷取存放在警署夾萬內共七萬二千多元的保釋金,最終被同袍揭發。被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他在求情信中自爆因年輕時曾在馬會工作而開始沾染賭癮,之後變成病態賭徒,為了還債才在警署內以身試法;裁判官將他收押至五月廿一日,待索取背景及精神醫生等報告始判刑。

四十一歲被告陳桂光,被控在今年一月廿至卅一日間於元朗八鄉警署報案室內偷竊七萬二千六百元,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對年幼子女,指他在警隊一向盡忠職守,工作表現良好,曾獲選元朗八鄉警署的最佳警長,八鄉警署的兩名同袍亦為他撰信求情。被告在自撰的求情信中自爆他好賭的肇因,他當差廿年,惟於中五畢業時曾於馬會工作,自此沾上賭癮,○一年與妻結婚時,更曾一度挪用部分籌備婚禮資金去賭。

辯方律師透露被告至今年初已累積欠債五十萬元,但他卻隱瞞妻子,轉向母親借錢;亦因要債冚債來「填賭債」而造成惡性循環。他曾向警隊臨床心理專家及社福機構求助,醫生亦證實他是病態賭徒,由於被告欠債纍纍,時常擔憂會有人致電其上司追債而失眠,醫生指若他接受治療,重犯機會低;辯方並承認本案是涉及挪用公帑及違反誠信等行為。

金牛變紅衫魚 同袍揭發

案情指,被告在事發的當值期間獲准處理存放在警署夾萬內的保釋金。在今年三月,八鄉警署另一名值日官擬向保釋人士退還保釋金時,發現本來標記存放了八萬元保釋金的信封內,只剩下七千四百元,信封內整疊鈔票,除了面及底那張是一千元外,其餘全是一百元。

警方追查發現被告曾在該信封上簽署,向他查問,他承認出於貪心,而於今年一月底的某日當值時盜款,並已將該些保釋金用作賭博及還債。

案件編號:TMCC 85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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