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悲情住戶撐傘煮飯

滲水可大可小,更隨時變成噩夢!有業主受滲水滋擾近三年,多番向滲水辦求救,部門竟以「水漬已乾涸」停止調查,結果滲水情況愈趨惡化,不但隨時有石屎塌下,煤氣喉更被鹹水侵蝕至生銹,業主被迫截電、截煤保命。立法會議員狠批滲水辦拖延處理個案,令小市民安全備受威脅,要求盡快協助解決問題。

林婆婆居於馬鞍山錦英苑,約於三年前發現廚房天花滲水,即時向滲水辦反映,惟當局卻以滲水位置水漬已乾涸為由拒絕跟進,令婆婆百般無奈。鑑於滲水情況日趨嚴重,林婆婆終在去年年初再向滲水辦求助,惟事隔一年毫無寸進,「明明個天花甩晒石屎,佢哋都可以話唔關樓上事,又話做唔到嘢,係咪真係要我畀啲石屎揼中先有人幫我?」

喉管生晒銹 截電煤保命

由於滲水至今仍未中斷,林婆婆除需以水桶盛載滴水外,更要撐傘煮飯,「每次入廚房都覺得好驚,連啲煤氣喉都畀鹹水滴到生晒銹,依家惟有截咗廚房嘅煤氣同電,費事搞到漏電。」早前婆婆突獲滲水辦回覆,表示已證實滲水來自上層單位,並已發信要求業主修葺,惟對方一直未有「行動」,「搵唔到又話搵唔到,依家搵到又話人哋唔肯整,滲水辦到底點做嘢?」

滲水辦發言人表示,一二年首次接獲上址滲水投訴並作調查,但進行第三階段調查期間發現滲水位置水漬已乾涸,故未有作進一步跟進。去年三月再次接獲投訴,職員發現濕度較高的滲水位置接近上層毗鄰單位浴室,惟經色水測試後,未能確定滲水源頭,故再次到上層單位調查,結果發現上層單位地台為滲水源頭。

「好明顯滲水辦拖延」

發言人又說,調查期間發現大廈外牆破損與受影響單位的滲水有關,已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限期內作出妥善修葺,同時又發信勸喻屋苑法團維修外牆。倘涉事單位未能在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當局會考慮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一萬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二百元。而屋苑管理公司直至截稿前仍未就事件回應。

「好明顯因為滲水辦拖延處理,搞到個天花滲水嚴重到要截電截煤,佢哋點可能只係發出一般嘅『妨擾事故通知』就算,應該向法庭申請強制修葺令!」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認為,有關事件已威脅到業主生命安全,當局應盡快強制涉事者維修,免業主承擔塌天花風險。

記者:伍思明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