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峯遭銀行追討貸款

【本報訊】新界總商會常務董事蔡志峯與妻馬樂鈴,及蔡名下的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繼上月遭一名女友人入稟高院民事追討二百多萬元欠款後,蔡等人再涉錢債官非,星展銀行昨日入稟高院,追討他們名下西貢一個物業的按揭貸款。

入稟狀沒列明金額

入稟狀中沒列明按揭金額,惟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蔡於二○一二年下旬以一千零八萬元購入該物業,並於去年四月起,先後承造一按二按及三按。

原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蔡志峯、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及馬樂鈴。入稟狀指首及次被告於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跟原告就西貢一個物業簽訂按揭合約,第三被告則任擔保人。原告現要求眾被告即時清繳欠款及相關費用,但就沒有列明金額。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蔡於一二年九月底以一千零八萬元購入涉案西貢物業,並於一三年四月十九日向原告承造按揭,之後再分別於同日及七月十一日向其他公司承造二按及三按。

案件編號:HCMP 1089/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