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電員工 索償3000萬

十一名中華電力公司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公司追討合共三千萬候召出勤補償。他們指中電過去並無向於假期或休息日候召出勤的員工發放津貼,至今年初才發放「特惠金」補償僱員,但員方認為計算方法不透明,更令他們不滿的是資方強行把日後的休息日變「浮動」,認為是剝削勞工權益,決定入稟追討過去約六至廿年的候召出勤補償。有入稟的前中電員工聲稱曾連續工作兩個月無假放,冀透過法庭取回公道,有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斥中電刻薄。

如爭取成功 千八同事受惠

入稟索償的十一人有電網技工、技術員等,他們追討的金額介乎廿萬至一千萬不等,合共約三千萬元,若他們成功爭取賠償,連帶其他約一千八百名從事類同工作的中電員工也會受惠。

中華電力公司華員職工會主席施生弟指,終審法院於○九年裁定醫管局醫生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期候召,均可獲一日補假或薪酬,故工會近年積極向中電爭取過去十年的候召出勤補償。

施生弟續稱,資方年初曾向候召當更的員工發放約每人三萬元的特惠金,卻不肯透露計算方法,遭員方指摘金額與累積工時不成正比,極不公平,「中電仲話呢啲係『開心錢』,唔肯認係補償!」他又批評中電強行把員工日後的休息日作「浮動」處理,令員工於星期六、日或假日候召時,不被算作休息日工作而毋須補償,期望法庭能同時界定日後的休息日,阻止「公司亂搬龍門,玩殘工友!」

連續工作兩個月無補償

曾於中電工作十一年的鄺先生,被派駐深圳負責電網維修。他指自己○四年曾連續工作近兩個月,向上級投訴,卻沒有任何補償,質疑中電當時的安排涉違法,故決心追討補償。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候勤制逼令職工留於家中「等電話」,無法處理私人事務,與上班當值毫無分別,指資方拒補水猶如「掩耳盜鈴」,又促中電倣效香港電燈取消候勤制,合理對待員工。

中電發言人回應指,為確保供電,故部分員工需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候命當更,超過九成九合資格現職及離職員工已簽署接受特惠金安排,又指公司遵循勞工法例,每七天有一天休息日,有關安排亦適用於候召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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