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商交所案 三內地男分判入獄

【本報訊】警方去年五月調查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拘捕三名管有多份虛假銀行文件的內地漢,涉及金額約九百億元,三人事後被控管有虛假文書等罪。案件在區院審訊後,三名被告日前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昨判刑時斥責三人毫無悔意,遂判首被告入獄三年及罰款二千元,其餘兩名被告則判監三十個月。

涉款900億 判囚具阻嚇

三名被告依次是戴麟懿(五十六歲)、李善容(五十歲)及連春仁(五十一歲),控罪指他們在去年五月廿一日管有共卅二份虛假銀行文件;另首被告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指他逾期留港十六天。首被告從事融資工作,次被告從事重金屬貿易,第三被告曾在內地任公安,近年經營教育事業。

法官判刑時指涉案假文件的金額龐大,而且文件數量多,像真度頗高,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不容許使用假文件進行詐騙,因此需判囚以收阻嚇之效。

案件編號:DCCC 73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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