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法輪功學員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他們在深水埗港鐵站附近擺街站宣揚法輪功多年均無被驅趕,但去年四月起突然被食物環境衞生署沒收街板及橫額。他們指食環署做法侵犯其言論及集會等公民權利,要求法院推翻食環署決定。高院昨就是否受理司法覆核申請開庭聽取與訟各方陳詞,案件於今日續審。
申請人是洪瑞峰及徐慧敏,答辯人是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及律政司司長。案件昨聆訊期間,法輪功約五十名學員早上在高院門外拉起橫額抗議當局,其後部分學員進庭聽審,其餘則在法院大堂「打坐練功」;十多名青年關愛協會成員昨亦於高院外另一邊拉起橫額表示支持食環署執法,部分成員後來亦進庭聽審,法庭內外秩序大致良好。
申請人代表律師庭上指,洪瑞峰在涉案地點擺街站已有十二年,一直無遭到食環署阻撓,徐慧敏亦已有多年於港九各區擺街站宣揚法輪功。律師指過往均無人投訴申請人阻街,但自青年關愛協會不斷在其街站附近「打對台」後,食環署便在去年四月起開始沒收申請人的街板及橫額。律師指申請人無擾亂社會秩序,但仍被食環署沒收街板。律師指該些街板及橫額與議員的街板性質不相同,申請人旨在表達意見,故毋須作出申請,食環署的做法侵犯其言論及集會等公民權利。
案件編號:HCAL 73,11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