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組報道】被網友封為「香港之恥」的兩名港女租霸,因涉嫌冒用他人證件租屋、搬走台北市租住單位電視及在夜市偷帽,昨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偽造文書、侵佔及竊盜,最高可判監五年,檢方指兩女態度良好,請求輕判,至於毀壞租處傢電及留下一屋垃圾的惡行,因房東同意和解,檢方決定不起訴。
起訴書指同為十九歲的邱姓及曾姓香港少女,一月十八日持觀光簽證赴台,謊稱台大學生,以香港陳姓女友人的證件,向林姓房東租住台北市大安區一間套房,涉犯偽造文書罪;二月八日在士林夜市徐姓老闆的店舖內,偷走兩頂鴨舌帽,涉犯竊盜罪;二月廿四日漏夜搬離大安區租處,不僅不告而別欠交租金,離開時更帶走屋內三十七吋液晶電視,涉侵佔罪。
檢方認定兩女大肆破壞大安區租處,砸毀屋內微波爐轉盤,劃破梳化床床罩,將食物擺在床墊上令床墊發霉,將煙灰倒進坐廁造成淤塞,又用唇膏畫花牆壁,台灣傳媒更拍到坐廁旁堆有疑染經血的女裝內褲及衞生巾。檢察官偵查期間安排兩港女與房東和解,兩女願道歉及賠償後,房東主動撤銷毀損控告,而被偷帽的徐姓老闆也接受兩女賠償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