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頌苑業主:房會用公共設施

【本報訊】涉短樁而需進行復修工程的天水圍天頌苑,有業主不滿房屋委員會在工程進行期間未付管理費,向房委會追討,案件昨於土地審裁處續審。入稟的業主莫炎熙在庭上表示,房委會無按大廈公契及《建築物條例》,在九九至○八年繳交大廈的管理費,而在復修工程期間,有合理懷疑房委會曾使用屋苑公共設施,加上工程圍板將屋苑公共空間圍起,房委會應要支付管理費。

不過,房委會代表律師稱,承建商在復修工程期間有獨立處理水及電費等,空置單位亦無使用公用設施,房委會只須按大廈管理人繳交指定費用。

兩樓空置十年 管理費惹爭拗

天水圍天頌苑頌波閣及頌浩閣涉短樁醜聞,一度空置約十年,期間出現管理費分攤爭拗。該屋苑業主莫炎熙表示,房委會為該兩幢大廈的業權人,但一直無按大廈公契支付管理費,加上工程期間無證據顯示房委會沒使用屋苑公共設施,認為房委會拖欠管理費。不過,房屋署房屋事務經理吳樹中出庭作證時強調,合約中有要求承建商設獨立水及電錶,但措施有否落實或曾否向相關部門申請,則無任何文件支持。案件正待控辯雙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暫定五月廿二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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