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房東撤告 港女租霸仍須公訴

【本報綜合報道】涉於台灣惡意破壞出租屋及盜竊屋內液晶電視的兩名港女租霸,昨再接受台北地檢署傳召提訊。當局並召來受害房東等原告談判,雙方當庭和解,房東接受金錢賠償,願意撤告。兩港女訊後被帶回移民署,仍要面臨兩項公訴罪。

面對侵佔竊盜兩罪

兩涉案港女曾麗雲與邱曉彤,昨上午從宜蘭收容中心被帶到台北地檢署,與受害房東等原告一同出庭。雙方就和解金額談判並達成和解,房東當庭表示願意撤告。檢方則表示,兩名港女所犯的毀損罪雖可撤告,但若其觸犯法例為公訴罪,則仍由檢方偵辦,不得撤告,目前兩人仍有侵佔和竊盜兩項公訴罪,無法撤告。

另一遭兩女偷去帽子的原告士林服飾店主稱,於檢署與後者當面對質。曾、邱兩女表示知錯,並願意賠錢後,店方亦同意和解。兩女昨抵台北地檢署時,以毛巾包頭,並多次躲避傳媒鏡頭。有指二人同意賠償和解,是要換取檢察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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