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地補償 議員促「仲裁先導」

【本報訊】港府擬引入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於立法會提出質詢,質疑政府與大商家、地產商之間以仲裁調解方式處理紛爭,但與市民出現收地紛爭時就只會透過司法程序處理,批評政府以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恐嚇」小市民,要求涉收地補償時,同時引入仲裁先導計劃︰「(政府)對大財團、大商家、地產商就可以調解,同小市民就無。」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政府絕無意願及企圖以法律權利威嚇市民,強調當局只以事件爭議性質考慮是否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處理紛爭,而地政總署在評估涉收地的法定補償時已有既定準則及計算方法,故可調解或仲裁空間有限。

另外,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關注,現時法律援助案件只集中指派給一小撮律師,引述有的士及小巴業人士擔心,有不法之徒或利用法援賺錢,如進行包攬訴訟、教唆交通意外、傷者誇大傷勢等以騙取保險賠償。

檢討法援外委律師制度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回應指,律師處理法援個案數目有一定準則,個別外委律師在同一期間處理較多法援案件,但未必與兜攬生意或包攬訴訟有關。他又說,如有律師涉不當行為,法援署有機制處理,另外法援署與廉政公署已成立防貪污小組,以提高外委律師制度的透明度及公平性,預料該小組會於今年年中檢視外委律師委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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