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綜援金 安老院疑私吞

阿君(化名)不時途經大角咀一帶,發現有年逾八旬老翁不時於路邊行乞,阿君上前了解時,獲悉老翁無親無故,居於附近一所私營安老院舍,並靠社署每月發放約四千元綜援維生,「不過伯伯話佢從來都未攞過一毫子,全部都畀老人院攞晒,有時肚餓想買個麵包都冇錢!乜老人院可以代長者拎綜援都得嘅咩?」

可向社署牌照處反映

社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安老院須在住客入住協議清楚列明住院費及其他收費項目收費金額,並且須備有收費表,清楚列明各收費項目、收費準則及確實金額,安老院絕對不能採用沒有列明確實金額的定價方式,例如「收取綜援作院費」,亦不可徵收政府發放給綜援受助人的長期補助金以補貼住院費。

發言人續稱,如有市民懷疑個別安老院於收費或處理住客財務事宜上處理不當,可聯絡該署牌照處跟進,倘證實有違規情況,牌照處會因應個案向安老院發出勸喻或警告,若安老院欠缺改善,牌照處會考慮提出檢控,或將個案轉介警方作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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