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醉駕釀傷亡 近年飆四成

醉駕導致交通意外屢有發生,不少更涉及人命傷亡,是存在多時的「馬路炸彈」。自從落馬洲車禍發生後,政府已加強對醉駕執法,惟過去三年,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年年上升,傷亡人數亦有增無減。

去年七百多人被控

根據法例,酒後駕駛最高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停牌由六個月至五年。警方發言人指,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數字,由一一年的二百一十宗,上升至去年二百三十四宗,涉及的傷亡人數亦由一一年一百一十八人,上升至去年一百六十二人,升幅近四成。去年檢控人數約七百多人。

至於落馬洲車禍的司機則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最高可被判處十年監禁。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判刑視乎很多因素,例如醉駕、藥駕、衝紅燈以及有沒有前科等,而死亡人數的多寡亦是重要考慮因素,「如果依家發生好似落馬洲車禍咁嚴重嘅事,司機隨時可以判坐監十年!」他提醒駕車人士時刻警醒,法官亦有權視乎案件嚴重性,加判司機終身停牌,「等佢永遠冇得再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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