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LV告崇光酒商案再押後

【本報訊】法國著名高檔消費品品牌Louis Vuitton(LV)的商標持有人,去年底入稟高院控告由「大劉」劉鑾雄兄弟持股的香港崇光百貨、以及兩間葡萄酒代理商,指他們售賣涉嫌侵犯LV商標的「XLV」葡萄酒。LV就控告其中一間代理商的案件,月前向法庭要求將對方一名董事兼股東黃守盈(譯音)加入成為第二被告。高院聆案官原定昨日審理此申請,但因LV一方在開審前再呈交新誓章證供,代理商表示需時回應,聆案官下令將案押後再處理。

大劉被定罪 辭利福非執董

原告分別是持有LV商標的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及其母公司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被告是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被告代表律師昨指,前日才收到原告送來的文件,霎時間難以消化及回應。聆案官遂指示被告,由昨日起計二十八天內,向法庭存檔回應誓章,之後原告可於十四天內呈交最後書面回應,之後再排期審訊。

本案原告亦為同一事件,興訟控告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崇光是上市公司利福國際集團旗下公司,「細劉」劉鑾鴻是利福的董事總經理,而「大劉」劉鑾雄因早前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監禁五年三月,現已辭去利福的非執行董事職務,而其胞妹劉玉慧則仍是非執行董事,該案暫未有排期。

案件編號:HCA 19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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