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巨擘屢興訟保利益

【本報訊】用戶數以十億計的社交網站facebook已創立十年,一直風靡全球各地,最近更斥資一百九十億美元(約一千四百多億港元)收購同樣「紅爆」的即時手機通訊軟件WhatsApp;不過facebook成立至今也官司不斷,包括起訴針對教師而設的TeachBook侵犯商標版權,亦曾被用戶控告偷看用戶的私人訊息,而涉及侵犯私隱等。

facebook於○四年創立後迅速「走紅」,亦有不少網站模仿設立,如旅遊網站PlaceBook和為教師而設的社交網站TeachBook等。facebook於一○年時擬控告PlaceBook和TeachBook侵犯其商標版權,PlaceBook就範改名為TripTrace,TeachBook則和facebook對簿公堂,前年兩間公司最終達成和解,TeachBook亦改名為TeachQuest。

年初遭用戶控違私隱例

facebook甚至曾向美國政府就「face」和「book」申請商標專利,但因兩字太普遍,一度惹起極大爭議;當中「face」的申請雖獲得批准,但卻設下一大堆條件,如只適用於電訊服務等,令公眾及其他商戶不致誤墮法網。

不過facebook今年一月也遭控告,有用戶入稟美國法院,指控facebook公司偷看用家的私人訊息,違反美國的電子通訊私隱條例,有關訴訟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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