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首被告自爆認識及提醒張震遠

【本報訊】警方去年五月調查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時,拘捕三名涉嫌管有卅二份虛假銀行文件的內地漢,涉及金額約九百億元,其後控告他們三項管有虛假文書罪。首被告昨在區院自辯時否認利用假文件欺詐香港證監會及商交所,並「自爆」認識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更向張提及過涉案被指是虛假的「資金證明」文件只是「樣本」,絕不能用作借貸。

籲勿付開票費

首被告戴麟懿(五十五歲)昨說:「我沒有向商交所提供『資金證明』,是一位『伍楚生博士』提供的……我告訴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先生,這份『資金證明』是不能用的。」戴又說,他曾提醒張震遠千萬不要支付六十萬美元「開票費」給伍楚生博士。戴表示,警方拘捕他的罪名是欺詐香港證監會及商交所,但他當時不同意警方的指控,又表明他跟商交所的聯繫與次被告李善容(四十九歲)無關。第三被告連春仁(五十歲)昨在庭上盤問戴打算向誰貸款時,戴沒有正面回答問題。

案件編號:DCCC 73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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