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龍獅隊捲黑工案 辯方稱文化交流

【本報訊】中環國金商場於新春期間有醒獅隊表演,被揭發其中十名由十三歲至廿四歲的隊員疑是「黑工」,遭入境處職員拘捕,昨於沙田法院提訊,控以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裁判官特別詢問控方當時是否只有夏國璋龍獅團負責表演,但控方指暫時沒有相關資料;而辯方則聲言眾被告當時只是進行文化交流。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三日再訊,眾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最細13歲 押後再訊

被告依次是十三歲首被告、莫富森(廿四歲)、李東璋(廿三歲)、鄧福輝(廿二歲)、莫雄荃(廿二歲)、梁勝龍(廿歲)、十四歲第七被告、鄧福友(廿歲)、蔡添榮(廿歲)及十四歲第十被告。控罪指他們在今年二月四日於中環接受僱傭工作,違反有效逗留條件。眾人來自廣西,其中三名未成年者是中學生、蔡是大學生、餘下被告分別營商或是工廠工人。

控方昨庭上指,當日負責監察的入境處職員會出庭作供,亦會呈上商場閉路電視記錄。控方稱案中舞獅是商業活動,只有帶隊者是本地人,其餘均是內地人,且由一間武館聘請。控方現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律政司意見。

辯方則要求盡快處理本案,因當中有被告要上學;又指當時有卅人進行舞獅,只是作文化及教育交流,與舞獅團體並無僱傭關係。而眾被告被捕後無任何招認,商場負責人亦表明不願作供,故證據薄弱。裁判官則認為案中涉及未成年被告,要控方考慮是否繼續檢控該三人,並於下次提訊時交代。據報道指,亦牽涉事件的夏國璋龍獅團之負責人夏德建,當時亦被入境處拘捕,他暫准保釋並於下月再報到。

案件編號:STCC 4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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